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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班车租赁服务

2026年雅安厦钨新能食堂食材采购(肉品类)服务项目

2026年雅安厦钨新能食堂食材采购(果蔬类)服务项目

2026年雅安厦钨新能食堂食材采购(其他类)服务项目

2026年雅安厦钨新能食堂食材采购(肉品类)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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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仓储服务

1.    招标人: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雅安基地仓储服务 3.    项目实施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永兴大道南段777号,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4.    项目内容: 主要包括仓储服务及短驳运输配套需求,拟需要仓储面积约3000㎡,计划存储物料包括产品、锂源、铁源及其他辅材等原料等。 5.  招标方式:公开邀请 6.    预算金额:252万元(人民币)三年期。 7.    计划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0月8日起(具体以实际为准)三年期。 8.    拟采用报价类型:分为每平方仓储费(实际使用面积)、入库装卸费、出库装卸费、配送运输费、过磅费、打印甲方标签贴示费、超出有效容积后流量单层仓储费、叠托仓储费八项费用。 9.    计划付款节点及比例:仓储费、装卸费、配送运输费等按月结算。乙方把当月发生的费用,于次月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对账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对账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三十日内完成费用支付。 10.  拟采用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11.  投标人报名资质预审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准备提供的仓储服务位置距离我司30公里内,尺寸大小(3000㎡以上,可以按需求扩充)、环境、安全、管理情况等。 (3)投标人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为满足运营需求,需安排固定项目对接人和现场仓管员。 (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仓储保管服务及承运相关所有保险。 (5)在接到需求指令后2小时内安排相应的物料进行配送,确保准时到位,需提供承诺函。 (6)拥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作业流程,确保入库及出库全过程人员、货物及车辆安全。 (7)异物防控要求:承包人在采购供应厂房内的材料、设备时应杜绝选用含有铜、铁、锌、镍等材质的材料及设备。在无法避免或确须使用的情况下,承包人在报批发包人确认后,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对发包人的生产造成的影响。若因承包人对材料及设备的材质选择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周等原因对发包人的生产造成影响,或导致发包人因此发生其他的损失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相应损失。 [以上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构成本次资格预审材料,请在应标时一并提供] 12.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下午17:00截止。 13.  资格审查及考察计划时间:2024年9月12日起,具体时间以实际安排为准。资格审查及考察计划包括材料审核及实地考察(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不开展实地考察),结果出来后会另行通知。 14.  招标文件发放:待资格审查或考察通过后另行通知。 15.  投标阶段,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报名阶段无需缴交)。 16.  应标通知书及资格预审材料投递方式:邮寄投递或现场投递。 17.  投递联系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片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部  柳工或颜工  电话:0592-3351064  邮箱:liu.lingxiao@cxtc.com或者yan.jie@cxtc.com 18.  现场勘探:报名单位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联系甲方工程师 吴开琼 15980874185 一同前往,踏勘现场期间,报名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9.  应标须知:应标人需在本公告要求的应标时间内将应标通知书、保密承诺函、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报名阶段无需提供报价)送达投标人处,应标通知书格式如附件;如有资格预审要求的,应标人还需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纸质正本一份+电子版(拷贝进光盘或U盘)】,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应标人的公章;未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视为无效应标,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附: ①   应标通知书(点击下载) ②   保密承诺函(点击下载) ③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点击下载) 招标人: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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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宁德70000吨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宁德70000吨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路27号; 2.2.工程建设规模:宁德70000吨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重新招标),本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06011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70000吨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重新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06011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29日。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中标人在收到开工令之前须提前沟通,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1.1本招标项目须具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即2018年9月1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含2018年9月1日,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厂房暖通工程(须提供承包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完工结算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用不记名方式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三路16号(日华国际大厦)602-G单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第一次招标已交报名费的无需交费)。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到账(注:请投标人考虑跨行转账时间和节假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SH厦施字(2024)第(004)号,如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账号汇款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351008140018010099007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三路16号(日华国际大厦)602-G单元);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招标人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路27号,邮编:352000 电子邮箱: liu.lingxiao@cxtc.com  电话: 0592-3351064   联系人: 颜工或柳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三路16号(日华国际大厦)602-G单元 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27249971@qq.com 电话:15305022862 联系人: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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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职业健康检查(二次询价)

1.    询比价单位: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职业健康检查 3.    项目实施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永兴大道南段777号 4.    项目内容:员工职业健康体检 5.  采购方式:询比价 6.    预算金额:9.5万 7.    计划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9月1日开始(具体以实际为准)一年期。 8.    拟采用报价类型:职业健康体检费用 9.    计划付款节点及比例:体检费用半年结算。乙方把半年发生的费用,于次月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对账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对账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支付。 10.  拟采用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11.  报价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的《全国医疗机构查询》里可以查到执业许可证并在二级及以上 (2)报价单位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的《四川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息》里可以查到。 (3)报价单位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满足我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 [以上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构成本次资格后审材料,请在报价时一并提供] 12.  报价时间:2024年8月8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下午17:00截止。 13. 投递方式:纸质递交或盖章扫描发邮件。 14.  投递联系人: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永兴大道南段777号,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陈锐 电话:15881181826,邮箱:chen.rui2@cxtc.com。 15.  现场踏勘:报价单位可在截止时间前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联系甲方工程师     陈锐    一同前往,踏勘现场期间,报价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附: ①     报价清单(点击下载) ②     职业健康体检委托协议书(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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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锂材C车间二~五楼风管改造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锂材C车间二~五楼风管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锂材C车间二~五楼风管改造工程,项目按图施工,专业范围涵盖暖通改造、拆除工程等,工程招标总预算价为人民币9550372.0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间2~5楼转轮除湿系统、组合柜送回风系统原塑料风管拆除,根据不同区域,分别安装更换为复合风管、柔性软风管或不锈钢矩形风管,含百叶风口、风罩、散流器、阀门等管配件,部分施工区域与车间生产区有交叉,施工时需配合生产调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025250.87元; 2.5.工期要求: 20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00 万元(含)以上的暖通工程。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05日18时00分00秒至2024年08月10日18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实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或电子印章。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无需按标段分别缴纳报名费)。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缴纳保证金手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 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厦门市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层)。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邮编:361026 电子邮箱: yan.jie@cxtc.com 电话:0592-3351064,传真:/ 联系人: 柳工/颜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 222 号之 3(航空商务广场 2 号楼)第 11 层 邮编:361011 电子邮箱:623307130@qq.com 电话:0592-5138721、5330787,传真:0592-5138787 联系人:苏漳辉、陈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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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变配电安装工程项目(一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变配电安装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路27号 ; 2.2.工程建设规模: 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变配电安装工程项目(一期),本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4778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变配电安装工程项目(一期)(变电站至配电室),承担高低压设备卸货费用,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47.78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年08月23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中标人在收到开工令之前须提前沟通,做好进场开工准备工作;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种类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或以上) 资质。 3.3.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拖欠劳务费或其他失信行为;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为1 人,并同时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3.4.1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3具有二年以上的安装工程经验; 3.4.4承诺施工期间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且负责人。 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5.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二年以上的安装工程经验,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3.5.2现场需配备专职项目安全管理员。 3.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3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合同大于250万元的变配电工程承包业绩。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①方案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8月03日起至2024年08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采取不记名方式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前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②方案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3日至2024年08月09日登录环闽招采电子服务平台(https://fjhm.hyebid.cn/hyweb/fjhmEbid/Index.do)获取投标码,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在线缴费成功获取投标码后即可下载标书(对平台操作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600-6999;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黄先生,电话:0592-5967267)。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缴纳保证金手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月23日上午09:30时之前提交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12号阜康大厦501单元)开标室; 7.2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凭证,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xmzfcg.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环闽招采电子服务平台(https://fjhm.hyebid.cn/hyweb/fjhmEbid/Index.do)、招标人集团官网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路27号 邮编: 352000 电子邮箱: liu.lingxiao@cxtc.com 电话:0592-3351064, 联系人: 柳工/颜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 112 号 501室之一 邮编:361001 电子邮箱:1225289988@qq.com 电话:0592-5967267,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洪女士、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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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宁德70000吨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宁德70000吨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路27号; 2.2.工程建设规模:宁德70000吨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本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06011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70000吨项目暖通及水系统安装工程(一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06011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中标人在收到开工令之前须提前沟通,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1.1本招标项目须具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即2018年7月1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含2018年7月1日,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厂房暖通工程(须提供承包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完工结算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用不记名方式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三路16号(日华国际大厦)602-G单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到账(注:请投标人考虑跨行转账时间和节假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SH厦施字(2024)第(004)号,如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账号汇款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351008140018010099007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三路16号(日华国际大厦)602-G单元);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应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招标人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工业路27号,邮编:352000 电子邮箱: liu.lingxiao@cxtc.com 电话: 0592-3351064  联系人: 颜工或柳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三路16号(日华国际大厦)602-G单元) 邮编:361000 电子邮箱:27249971@qq.com 电话:15305022862 联系人: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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